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以及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演员委员会于6月12日联合发布了一项新规,该规定将于2026年7月10日起生效。
新规指出,演职人员应专注于艺术创作,不应利用署名顺序扰乱正常制作流程。同时,演员及其经纪团队需承担社会责任,引导粉丝理性追星,避免因署名问题引发不必要的舆论冲突或网络暴力。
在演员署名方面,新规将实行分类管理,根据角色重要性、戏份多少及实际贡献,规范使用“领衔主演”、“特别出演”和“出演”这三种称谓,禁止随意增设或更改。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分类仅适用于有明确角色设定的演员。
此外,演员署名将依据其法定姓名的姓氏笔画顺序进行排列,笔画少者在前。若姓氏笔画相同,则依次比较姓名中的第二个字、第三个字的笔画,直至确定最终顺序。少数民族演员则以身份证登记姓名的首个汉字笔画为准。
新规强调,演员署名原则上应使用其法定姓名。若需使用广为人知的艺名,则必须采用“法定姓名(艺名)”的格式,严禁单独使用艺名、英文名或昵称。
关于署名形式,片头署名将统一使用“领衔主演”和“特别出演”两种称谓,其中“特别出演”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人。片头必须明确标注“按姓氏笔画排序”。片尾的演员表中,则需完整列出所有演员,并按照“领衔主演”、“特别 वापरा”、“出演”进行分类署名,每类同样遵循姓氏笔画排序原则,并明确标注“按姓氏笔画排序”。
值得一提的是,所有对外宣传材料,包括海报、预告片、新闻稿、社交媒体内容以及线下活动等,在演员署名上都必须与片头保持一致,不得因发布平台、场合或渠道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这为包括世界杯直播在内的各类影视宣传活动统一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