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哈游法务部宣布,其诉微信公众号“二游说事”(原名“二游戏猫”)运营者覃某的商业诋毁案件已获得生效判决。法院裁定覃某的行为构成商业诋毁,判令其在公众号首页连续十天发布声明以消除不良影响,并向米哈游支付共计 10 万元的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此前,米哈游在日常运营监控中发现,“二游说事”公众号以“游戏评论”为名,发布了大量针对米哈游及其旗下《原神》等产品的负面评价。该公众号还存在与其他游戏进行不公平且具有误导性的对比,并持续散播对米哈游公司及玩家群体的偏见,煽动玩家间的对立。其中部分内容引用了来源不明、无法核实的数据,以及与事实不符的信息。覃某通过这些内容为公众号吸引了大量关注,部分文章阅读量突破 10 万,并从中获利。米哈游在向覃某发出停止侵权函后,对方未予理会,米哈游遂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覃某的行为构成了商业诋毁。尽管覃某以个人身份运营公众号,但其公开发表的言论,无论传播范围或影响程度,都可能左右不特定游戏玩家及潜在玩家对涉案游戏及米哈游公司的看法,从而直接干扰米哈游现有的游戏运营商业模式,因此该纠纷应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范畴。
法院指出,作为主要发布涉案游戏新闻、热议并从中获利的公众号,其运营者理应对文章信息来源和内容格外审慎。然而,覃某未能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罔顾事实或依赖真伪不明的数据,发布了损害米哈游商誉的负面评价。法院列举的典型事例包括:
基于以上事实,法院认定涉案公众号通过编造、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对涉案游戏进行负面评价,并在评论区引发了相关群体的激烈讨论,已构成商业诋毁。法院同时强调,以专门游戏评论为主要业务的自媒体,在行使言论自由权利时,应为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做出贡献,不能仅以追求流量利益为导向。
法院最终判决:
该判决现已生效。截至发稿时,覃某已在其控制的微信公众号“二游说事”上发布了公开声明。